清屬六都。
1931年,屬第一區城東鄉。
1950年7月,屬城區鶴溪鎮。
1951年2月,屬城區城東鄉。
1952年10月,屬城區三支樹鄉。
1956年3月,為縣直屬張村鄉。
1957年12月,復屬城區張村鄉。
1958年5月,改屬張村民族鄉。
同年9月,屬紅星人民公社張村管理區。
1961年9月,屬紅星區張村公社。
1962年6月,改屬云和縣紅星區張村公社。
1981年10月,改名張春公社;同年12月,改屬景寧區。
1984年3月,張春公社改建張春畬族鄉;同年12月,改屬城郊區。
1986年11月,屬城郊區張春鄉。
1992年5月,撤銷張春鄉,并入鶴溪鎮。
2011年10月,屬鶴溪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