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親堂位于黃巖區茅畬鄉下街村,為明代早期建筑。現存建筑整體由中堂、廂房及臺門構成。坐東朝西。大殿為 9 開間建筑。明間寬 3.9 米,次間寬 1.91 米,稍間寬 3.58 米,第一盡間寬為 2.1 米,第二盡間寬為 2.08 米,進深 7.2 米。明間、次間、稍間及盡間金柱、山柱均系方形木柱。其中明間金柱為 0.25 米 ×0.25 米。明間存有地袱,地袱呈梯形狀,地袱下鋪墊石板。柱礎呈正方形,抹角。抬梁式梁架結構。廊檐為卷棚頂結構。廊檐寬 2.7 米。兩側次間檐柱柱頭上不安斗,而是直接置拱,出挑起到了分擔檀條的承重作用。同時,一根方形橫梁額枋橫跨明間及兩側次間檐柱之間。廊檐下月梁呈象鼻狀。緊貼中堂,主屋兩側廂房尚存。北側廂房已毀
浦洋上下臺門位于茅畬鄉浦洋村,坐東朝西,為明代建筑。分為上臺門和下臺門。其中上臺門占地面積 6 平方米,臺門寬 2.85 米,高 4.3 米,由兩側方形石柱、石門楣及石砌屋頂構成。門楣上方石板壁面兩側雕刻四組一斗三星斗拱圖案。方形石柱前后置石雕牛腿,以承托石砌月梁及屋檐出挑。頂部由四塊條形石板作橫列并砌,其上施蓋小青瓦。下臺門占地面積 9.5 平方米。單檐坡頂。寬為 4 米,進深 2.34 米,高 3.7 米。臺門兩側石柱各 3 根,中間石柱較大。中柱柱頭雕刻呈斗拱狀。門楣為木質梁方。臺基呈束腰形狀。臺門由條石與自然塊石構成 , 石質柱礎置于石臺基之上。木質梁枋結構屋面,其上蓋小青瓦。浦洋上下臺門建筑結構簡單,但建筑風格很有明代特色
敦福堂又名滋德堂、老當,位于黃巖區茅畬鄉下街村,坐北朝南,系三合院式建筑結構。老宅由正屋、東西廂房、照壁、臺門等構成。正屋為五開間,重檐硬山頂屋面。抬梁式梁架,廊檐為卷棚頂,檐柱置月梁與斗拱。東西廂房各為二層三開間,硬山頂屋面,廂房廊檐為平頂,檐柱石礎為素面。在正屋正前方,砌筑一座呈八字形的照壁,其墻壁灰雕花草、動物等圖案紋飾(部分已剝落),蓋飾瓦頂。照壁南面為原老宅的前花園,現存部分殘缺圍墻及半月形扇門。后天井內砌筑長條形水池一口,池壁塊石疊砌,四面設有望柱與欄板。天井內存老水井一口。敦福堂,房主牟中元,為乾隆乙亥年武舉人。其子牟則培子承父業,開設當店,被百姓稱為“老當”。牟則培孫牟正非,畢業于北京大學,曾參加過“五四”運動。建筑
樹德堂又名聚德堂、新當,位于黃巖區茅畬鄉下街村,坐北朝南,系二層三合院建筑,現存房屋共計 26 間。正屋及兩側廂房各為三開間,硬山頂屋面,正屋四翼角砌筑飛天狀。室內木作構架保存完好。抬梁式梁架,正屋上下二層設有走廊。底層走廊為卷棚頂,檐柱下四面雕刻花草、螃蟹等圖案。建筑西側砌筑有一座八字形照壁,體量較大,制作講究,砌筑灰雕開光,內飾山水花草紋飾。照壁兩側有二根沖天柱。天井內仍保留著一口百年老井及一對青釉石雕刻的石鼓凳。聚德堂老宅有二道臺門,一座已毀,另一座朝西臺門尚存。臺門由青釉石作門框,臺門額枋置五個開光灰雕,蓋瓦頂。該老宅建筑系清末至民國年間一處當店,為武舉人牟中元兒子牟則培建造,當時生意較好,被百姓稱為“新當”。2013 年
雙慶橋位于黃巖區茅畬鄉鳥山平坑自然村,為清代建筑。橋呈東西向橫跨平坑溪,為三孔石梁平橋。橋全長17米,寬1.2米,高3.4米。中間橋墩由長條形石塊相砌疊。橋墩砌分水。在近接橋面 1/3 處,砌筑四道縱橫相交的懸跳丁頭拱,以支撐橋面石。橋面石每組由三根條石并列砌筑,每塊橋面石長為 3.8 米,寬為 0.4 米。在橋東頭,豎一石碑,碑文刻“平坑雙慶橋,大清光緒元年(1875)歲次乙亥桂月”。平坑雙慶橋,至今已有一百多年歷史。橋整體構架基本完好。該橋促進了黃巖西部平田、茅畬與樂清之間的交往,是重要的交通樞紐。2013 年 2 月,雙慶橋被黃巖區人民政府公布為區級文物保護單位。
溫州嶺古道位于黃巖區茅畬鄉境內。古道系南北走向,始于宋。由黃巖茅畬通向溫州樂清。黃巖境內起點為茅畬鄉上橫村龍王殿,終點為茅畬鄉境內山卡村的山卡嶺頭,全程長約3千米。古道路面寬2米,由天然塊石鋪筑路面。古道現存路廊一處,在上橫村龍王殿約50米處古道左側。古道歷經數百年風雨侵蝕,部分路面略有風化和破損跡象,但基本上仍保留歷史風貌。因古道通往溫州樂清,被茅畬人稱為“溫州嶺”。溫州嶺古道數百年來,溝通了黃巖與樂清間經濟、文化交往,為兩地經濟、交通發展起到了紐帶作用。2013年2月,溫州嶺古道被黃巖區人民政府公布為區級文物保護單位。
水口石塔位于浙江黃巖區西20公里茅畬鄉大田山東坡上。石塔六面五級,各級每面均刻石佛像,形象生動。以石斗拱出檐,亭式頂。底座刻龍雕獅,雕工精美。這里背山臨溪,九溪上有大澧小澧二源,清澈可鑒。塔南有將軍廟,祀文天祥及杜滸、牟大昌、牟天等抗元英雄。水口石塔建于明萬歷四十四年(1616年)。現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抗戰時期中共黃巖縣委機關舊址位于臺州市黃巖區茅畬鄉,為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年代為民國。2023年6月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抗戰時期中共黃巖縣委機關舊址為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