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0月,七方區改稱棗陽縣第七區,此地歸第七區管轄。
1956年5月,第七區公所改為七方區公所,此地歸七方區公所管轄。
1958年8月,七方區撤銷,改稱七方鄉,此地歸七方鄉所轄。
同年11月,撤銷七方鄉,成立人民公社,此地歸七方人民公社管轄。
1975年7月、撤區并社,原七方區所轄的潘崗公社及其下轄的6個生產大隊歸羅崗公社管理,此地歸七方區羅崗公社/七方公社管轄。
1984年大隊改村,此地歸七方鎮隆興村村民委員會管轄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