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撤銷更樓鎮、合水鎮,設立更合鎮,名稱沿用至今。
更樓鎮:明、清時,屬景順鄉。
新中國成立前,屬第二警區。
新中國成立后,屬高明第二區;1952年5月改屬第十一區;1954年6月改屬第二區;1956年初高明第二區改稱合水區;1957年2月撤銷合水區,分別設置高村鄉、仁安鄉、巨泉鄉、民安鄉、合水鄉、更樓鄉;1958年9月,建立更樓公社,10月并入合水公社;1959年6月復置更樓公社;1983年11月,改稱更樓區;1986年改稱更樓鎮。
2003年,撤銷佛山市高明區新圩鎮,將新圩鎮(除苗逕村委會)并入更樓鎮;2005年5月,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撤銷更樓鎮、合水鎮,設立更合鎮。
合水鎮:明、清時,屬景順鄉塘華、高村、馬鞍、布社、小洞等都。
新中國成立前,屬第二警區。
新中國成立后,屬高明第二區;1956年初,高明第二改稱合水區;1957年2月撤銷合水區,分別設置高村鄉、仁安鄉、巨泉鄉、民安鄉、合水鄉、更樓鄉;1958年9月,建立合水公社,10月與更樓公社合并仍稱合水公社;1959年6月復置更樓公社,同時將川塘、聯群、金洋、鳳凰劃歸合成農場管轄。
1983年11月改稱合水區;1986年11月改稱合水鎮。
2005年5月,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撤銷更樓鎮、合水鎮,設立更合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