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晉太康三年(公元282年)號東冶港,清光緒末年稱馬江尾,民國二年(1913年)設馬江鎮,1951年更名為馬尾鎮,因地處馬江之尾而得名,隸閩侯縣。
1956年,撤鄉改鎮,1958年改制為馬尾人民公社。
1960年1月,從閩侯縣劃歸福州市,隸屬郊區行政辦事處。
3月,撤銷郊區行政辦事處,復置馬尾鎮,隸屬市人民委員會。
1962年1月,恢復郊區行政辦事處,馬尾鎮隸屬之。
1969年馬尾鎮改制為馬尾公社。
1970年2月,與亭江公社、漁業公社合組為馬江公社,直隸市革命委員會。
5月,馬江公社改制為馬江區,下轄馬尾、亭江、漁業3個公社。
1972年1月,漁業公社劃歸市商業局水產站領導。
1975年4月,亭江公社劃歸郊區管轄。
1978年2月,撤銷馬江區并入郊區,復設馬尾鎮,連同馬尾公社隸屬郊區。
1982年8月,恢復馬尾鎮,拆郊區馬尾鎮和馬尾公社成立馬尾區,為市轄區之一,撤銷馬尾鎮,設立馬尾街道辦事處,1995年10月國務院批復調整福州市市轄區的行政區域:馬尾鎮轄馬尾街道辦事處和馬尾鎮,從原郊區劃入的亭江、瑯岐和岐山鎮的魁岐、建坂、龍門、雙協、快洲5個村。
區人民政府駐地不變。
1996年1月市區行政區劃調整后,從原郊區劃入亭江、瑯岐兩個鎮,馬尾街道辦事處更名羅星街道辦事處。
1996年馬尾區轄羅星街道和馬尾、亭江、瑯岐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