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夕為玉環縣三盤區,東屏鎮第二保,解放初期建政為洞頭鄉第一村,1958年人民公社化食屬洞頭人民公社管轄區,1961年稱洞頭人民公社東岙頂大隊,1984年建為東岙頂村民委員會1988改為洞頭鄉東岙頂村民委員會,2007年洞頭鄉與半屏鄉合并改為東屏鎮東岙頂村民委員會,2011年改為東屏街道岙頂村民委員會,清雍正六年(1728年)增設玉環廳,東岙頂村屬玉環廳第二十都。
民國元年(1912年)改廳為縣,屬玉環縣第四區;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今洞頭縣境建政為三盤區,設一鎮六鄉,時屬玉環縣三盤區東屏鎮,劃設為東屏鎮第二保。
1952年解放后,撤銷舊制,三盤區析分為洞頭區、大門區;東屏鎮也隨之撤銷,改設北岙鎮;洞頭區設一鎮九鄉,東岙頂村建為洞頭鄉第一村。
1953年6月10日,洞頭置縣,7月后歸屬洞頭縣。
1958年公社化時屬洞頭(大)人民公社洞頭管理區,1961年調整規模時成立洞頭人民公社東岙頂大隊,1984年政社分設時建為洞頭鄉東岙頂行政村。
命名后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