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時分屬九都、十都。
1912年分屬新桂、龍江鄉。
1949年改屬湖前、龍江鄉。
1963年分屬沿江、龍江公社。
1983年10月設龍港鎮,轄5個大隊。
1985年池浦、新渡村和捕撈隊劃入龍港鎮,屬龍港區。
1986年流浦、朝西屋自然村劃歸龍港鎮。
1992年沿江、龍江、白沙、海城4個鄉并入龍港鎮,轄10個居委會、49個村委會。
2000年湖前鎮、江山鄉、平等鄉劃歸龍港鎮,轄3個社區、19個居委會、107個村委會。
2011年舥艚鎮、蘆浦鎮、云巖鄉并入龍港鎮。
2019年8月16日,經國務院批準,民政部批復,撤銷蒼南縣龍港鎮,設立縣級龍港市,由浙江省直轄,溫州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