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九年(1731),始稱“南臺”。
1913年屬城中區團、上南區團部分轄地;1934年屬一區;1940年為鳳山和鎮關鄉屬地;1950年屬一區(縣城)鳳山鎮、鎮關鄉、龍靈鄉屬地;1953年設南臺區,1958年城關鎮、南臺區合并設先鋒公社,1961年改為南臺區,1970年復改南臺公社,1984年復稱南臺區,1988年區、鄉體制改革,將南臺區、烏峰鎮合并,改為烏峰鎮,2013年撤銷烏峰鎮,更名為南臺街道,名稱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