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順二年(1458年),平原鎮境域屬盞達副宣撫司轄區。
清代時期,沿明制。
民國時期,屬蓮山設治局的蓮山鎮。
1952年1月,成立蓮山縣各民族聯合政府,駐地小平原,劃歸蓮山縣一區。
1958年10月,成立平原公社。
1959年2月,平原公社改平原區。
1969年4月,改名東方紅公社。
1972年,設平原鎮(村級)。
1976年10月,平原鎮改建名城關公社,原平原公社改為蓮花山公社。
1984年4月,城關公社改為平原鎮。
1987年10月,原蓮花山鄉的勝隆村劃歸平原鎮。
2004年3月,組建永勝、新建、盈東3居民委員會。
2005年10月,蓮花山鄉、崗勐鄉并入平原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