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東縣歷史悠久,西漢時屬益州郡,三國屬漢,南朝齊時屬永昌郡。
唐(618-690)劍南道屬濮子部,南詔和大理國時設銀生府(六節度之一)和開南城。
南宋(1127-1279)稱當箸賧(勐谷),屬威楚府,元(1271)至元二十年(1275)設開南州,隸威楚路軍民總管府,至順二年(1331)升為府;明洪武十五年(1382)降為州,隸威楚府,十七年(1384)升為府,二十二年(1389)設衛,隸云南布政司;嘉靖中(約1542-1551)設通判,萬歷二十四年(1569年)裁通判設同知;清康熙元年(1662年)設府經歷,四年(1665年)改掌印同知;乾隆三十七年(1772)改府為直隸廳,隸云南迤南道;1913年改直隸廳為縣,隸普洱道。
景東于1949年12月解放,1950年初建立縣人民政府,屬普洱專區;1957年改為人民委員會,包括里崴,勐大,振泰,景谷,明樂(原稱南五區);1958年1月,將上述五區分別劃歸鎮沅和景谷;1959年,鎮沅、景谷兩縣合并,將鎮沅的恩樂和文龍(九甲)劃歸景東,1961年歸回鎮沅;1968年改為革命委員會;1981年恢復為人民政府。
1985年6月經國務院批準,成立景東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