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時期,舊莫鄉境域屬句町故地。
宋朝時期,屬廣南特磨道。
元朝時期,先后屬廣南西路宣撫司和宣慰司。
明朝時期,屬廣南府轄。
清道光五年(1825年),境內分設板欄營(治在今板榔村)和克林營(治在今克林村)。
民國二年(1913年),隸中區。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中區改稱第一區,舊莫隨屬。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第一區分設3鄉,在舊莫置維新鄉。
1949年初,建立維新區。
1951年,改稱第九區。
1956年,改名舊莫區。
1957年12月,并入蓮峰區。
1958年10月,從蓮峰區分出建立大公公社,后改稱板茂公社(治在板茂)。
1961年,并入蓮峰區。
1962年,從蓮峰區分出,建立舊莫區,駐地舊莫,區革委會改為公社管理委員會。
1984年,公社管理委員會改為區公所。
1988年1月,舊莫區改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