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0月耿馬成立傣族佤族自治縣,所下設的5個區58個鄉編制中,弄巴村屬58個鄉之一,隸屬四排山區。
1969年4月區、鄉、合作社改為公社、大隊、生產隊三級,四排山區改稱為紅忠公社,弄巴鄉改稱為弄巴大隊,隸屬紅衛公社。
1984年2月至5月,實行農村政社合一體制改革,設區建鄉,政社分設,公社改區,大隊改鄉,生產隊改合作社。
原紅忠公社改稱為四排山區,弄巴大隊改稱為弄巴鄉,同時四排山區將弄巴鄉劃歸為耿宣區管轄。
1988年1月至4月,實行區鄉體制改革,區改鄉(鎮),鄉改村公所;耿宣區與耿馬鎮合并建立耿宣鎮,后又更名為耿馬鎮,弄巴鄉改稱為弄巴村辦事處,隸屬耿馬鎮。
2000年實行村級體制改革,村公所(辦事處)改為村民委員會,弄巴村辦事處改稱為弄巴村民委員會至今,隸屬耿馬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