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世紀,悉補野部落第七代贊普止貢之子夏赤在工布建立小邦國,成為工噶布王(即工布王),統治包括米林在內的工布地區。
7世紀,吐蕃政權建立后,松贊干布把吐蕃地區的軍事組織為主的行政地區劃分成五大翼,即:衛茹、約茹、葉茹、茹拉、蘇毗茹,今米林縣屬于約茹管轄。
7世紀至9世紀,吐蕃政權時期,工布王劃地稱王,其轄區享有相對獨立性。
唐咸通十年(869年,藏歷土雞年),吐蕃發生奴隸平民起義。
起義首先從今米林縣與朗縣交界處爆發,起義軍推翻工噶布王的統治。
不久,吐蕃政權被推翻,西藏處于分散割據時期,工布地區未能形成統一的地方政權,每個地方由當地的貴族頭領統治。
11世紀,工噶布王后裔阿杰在工布恰納(米林境內羌納村)一帶崛起,成為工布地區統治者,米林亦屬于工布阿杰王的統轄區。
13世紀至14世紀中葉,元朝在西藏設烏思藏納里速古魯孫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米林縣境大部分屬其轄區。
14世紀50年代,帕木竹巴政權時期,明朝設烏思藏行都指揮使司,米林縣大部分屬其轄區。
明崇禎十五年(1642年,藏歷第十一饒迥水馬年),甘丹頗章政權派兵征服工布。
清康熙二年(1663年,藏歷第十一繞迥水兔年)新建則拉崗宗。
則拉崗宗轄16個“第巴”(“第巴”是民主改前西藏宗的基層行政機構,相當于鄉,既是官名又是行政區劃單位名稱)。
1921年(藏歷第十五饒迥鐵雞年),民國政府設川邊特別行政區,今米林縣屬川邊特別行政區管轄。
1939年(藏歷第十六饒迥鐵豬年),西康省正式建立,在江達設太昭局,米林縣納入其行政區劃,由于當時全國處于抗戰階段,西康省對金沙江以西的縣并沒有實行有效管轄。
1951年6月,波密分工委在昌都組建,7月,正式成立波密分工委。
則拉崗宗隸屬其管轄。
1954年,則拉崗宗屬塔工基巧。
1959年8月,將原則拉崗宗所轄的甲拉、大渡卡、結果、羌納、派多、庫加、臥龍、嘎加、江中、登米、勝布、康沙、扎西繞登13個地方合并,設置米林縣,屬塔工專區管轄。
1960年1月,經國務院批準,撤銷則拉崗宗(不含該宗東北部的嘎瑪、俄當2個地方),設置米林縣,隸屬林芝專區。
1960年2月,塔工專區公署更名為林芝專區公署,米林縣歸其管轄。
1964年7月,經國務院正式批準,林芝專區撤銷,米林縣劃歸拉薩市管轄。
1983年10月,經國務院批準,恢復林芝地區行政公署,米林縣歸林芝地區管轄。
1986年2月,米林縣正式復歸林芝地區管轄。
2015年3月,國務院批準撤銷林芝地區,設立地級林芝市,米林縣屬林芝市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