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改場為鄉,轄27保。
1950年,解放后沿用舊名定文。
1951年6月,劃定文鄉為繁榮、大水(又名經濟)、團結3鄉,繁榮鄉置1村、2村、3村、7村共4個村,大水鄉置8村、9村、10村共3個村,團結鄉置4村、5村、6村共3個村。
1956年2月,團結、大水、三溪3鄉并入繁榮鄉。
1958年9月,繁榮、高峰(壽保)、舞雩3鄉合并建立定文人民公社。
1959年7月,壽保、舞雩劃出。
1984年,改定文人民公社為定文鄉。
1992年9月,撤區建鎮,定文鄉改為定文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