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年間(1723—1735年),葫蘆鎮境域屬嘉定府。
民國十九年(1930年),屬樂山縣關峨鄉。
民國三十六(1947年),設葫蘆鄉,屬樂山縣第四區。
1951年,分為葫蘆、四峨、牛石3鄉(部分)。
1952年,屬樂山縣第七區,區公所駐葫蘆鄉。
1954年,四峨、葫蘆2鄉合并為葫蘆鄉。
1958年,與軫溪鄉合并為星火公社。
1959年,分為葫蘆、軫溪2公社。
1962年,葫蘆公社分為四峨、葫蘆2公社,屬樂山縣第七區。
1984年,公社改鄉。
1985年,屬沙灣區。
1992年9月,葫蘆、四峨、軫溪3鄉合并為葫蘆鎮。
1995年10月,軫溪鄉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