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1949年底)前夕屬大邑縣龍泉鄉第四保。
1951年9月成立龍泉鄉村人民政府時設置為龍泉鄉村朝陽村,因村辦公室駐朝陽庵,故名。
1958年10月龍泉鄉和復興鄉合并成立朝陽人民公社,屬公社第一管理區。
1961年8月至12月撤銷朝陽公社,先后成立復興公社和龍泉公社,原朝陽村設置為龍泉公社朝陽大隊和中心大隊。
(1983年12月龍泉公社更名為丹鳳公社)。
1984年3月底改稱為丹鳳鄉朝陽村和中心村。
1992年10月14日丹鳳鄉并入悅來鎮,1999年8月18日復置丹鳳鄉,2004年9月8日丹鳳鄉再次并入悅來鎮,其間各村村名未變。
2005年5月20日朝陽村,中心村合并為1個村,沿用朝陽村村名,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