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場鎮第一、第二街道居民委員會和文昌村、河壩村1949年屬大邑縣新新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保。
1950年廢保置村設為新新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村,又名新市村、清源村、同灰村、河心村。
1953年9月,新市村和清源村劃出新新鄉置為新場鎮第一、第二兩個街道居民委員會。
1958年10月新場鎮并入新新鄉,同時成立清源人民公社,原新場鎮第一、第二街道居民委員會編為公社直屬大隊,原新新鄉同慶村、河心村編為公社第三第四兩個中隊。
1959年初清源公社更名為新場公社,同年7年中隊改稱為“管理區”1961年“管理區”改為“生產大隊”。
故分別為直屬大隊,第三大隊、第四大隊。
1963年3月復置為新場鎮,新場公社直屬大隊改為新場鎮第一和第二兩個街道居委會。
1981年3月31日新場公社第三、第四大隊分別更名為文昌大隊和河壩大隊,1984年3月底改稱為新場鄉文昌村和河壩村。
1985年9月底新場鄉并入新場鎮,名村村名不變。
2005年5月20日新場鎮第一街道居委會、第二街道居委會、文昌村、河壩村合并設置為新場鎮文昌社區、所轄27個居民小組和村民小組統一改稱為居民小組,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