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沁水設54里,轄區設算峪中(下泊)、算峪東(柿莊)2里。
新中國成立之初,沁水設7個區,轄區屬七區。
1954年11月實行區鄉制,屬柿莊區,區公所駐柿莊,轄區設柿莊、峪里、海則、楊莊、大端、棗元、海江7個鄉。
1956年3月,縣實行鄉鄉制,轄區設柿莊、棗元、明莊3個鄉。
1958年9月實行人民公社化,縣實行社區制,轄區成立柿莊鄉躍進人民公社。
1958年11月沁水縣并入陽城縣,1959年10月恢復沁水縣建制,柿莊又歸沁水縣管轄。
1960年8月改稱柿莊人民公社,次年6月下設管理區改稱生產大隊。
1971年6月柿莊公社劃歸高平縣,1978年6月回歸沁水。
1984年4月,實行鄉村制,柿莊公社改稱柿莊鄉。
2001年,柿莊鄉改制為柿莊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