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時期沁水實行里甲制,沁水五十四里有其三,即十里西(西峪)、十里中(十里)、十里東(東峪)。
民國時期實行區村制,分為四個區,轄區屬第四區。
抗戰時期,1941年12月屬士敏縣第四區,1947年7月屬沁水縣第七區。
新中國建立初,沁水設7個區,屬第七區;1953年撤村并鄉,河山村與十里村合并設河山鄉,趙莊村與寨溝村合并設趙莊鄉(上泊),東峪村與西峪村、團里村合并設東峪鄉;1956年3月實行鄉(集鎮)鄉(一般)制,設十里、上泊、東峪3個鄉;1958年人民公社化,十里鄉、上泊鄉、東峪鄉合并成立十里鄉火箭人民公社;1959年改稱十里人民公社,同時分為十里人民公社、東峪人民公社;1961年管理區改稱生產大隊;1971年6月十里公社、東峪公社劃歸長子縣,1978年4月復歸沁水縣;1984年實行鄉村制,十里公社改稱十里鄉,東峪公社改稱東峪鄉。
2001年1月撤東峪鄉并入十里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