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代建永利鎮,金代明昌三年十二月(公元1193年1月)升鎮為縣,因邑有東津碼頭,故稱為“利津”。 |
利津縣古稱鳳凰城,因此得名。相傳在乾隆時期,利津知縣重修縣城時,受到鳳凰的啟發,以東西大街為身、南北大街為雙翼,城西門延伸三條官道如三條長長的羽尾,整體輪廓恰似一只栩栩如生的鳳凰,所以在當時又被冠名為鳳凰城。 |
鎮政府駐于北宋,故名。始祖洪武年間,由直隸棗強遷居利津縣城西“宋家莊”,1949年解放后,因店子區有兩個“宋家”重名,南部“宋家”遂漸稱“南宋”,本村位于北部,逐漸稱“北宋家”。 |
因政府駐于鹽窩村,因此得名。據傳明朝洪武二年(1369),由直隸棗強遷入,居民以曬鹽為生,周圍是鹽灘,產鹽在此集中外銷,初稱“鹽墩”后稱“鹽窩”。 |
鎮政府駐于陳莊,因此得名。 |
取汀河鄉、羅鎮鄉首字而得名。 |
因政府駐地村名(明集村)得名。相傳明初,明蒼由直隸棗強遷以主村得名“明家”,后設集市,便稱“明家集”沿用至今。據清康熙十五年(1676)纂《利津縣新志》記載,該村為“柳河鎮”駐地。1937年設過“明集鎮”。1924年“李家莊”因與“明家集”相靠,并入“明家集”。 |
因政府駐刁口海鋪而得名。1938年,黃河尾閭在紀家莊子改道,故道河口剛發育三年,河門暢通,河底板結,兩岸陡峭,適宜船只攏岸,水深河寬,有大魚出沒;漁民在此用鉤釣作業捕魚,搭蓋窩棚聚居,始稱“漁窩棚”;漁販前來發賣漁貨,漸稱“鉤口魚坨”;此后到這里從事生產的魚船漸多,形成巨大的海鋪,稱“釣口海鋪”,后因書寫簡筆,“釣”字簡化為“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