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1月,農業合作化運動,虎頭巖村更名為八一農業高級社,負責人稱社長,村民改稱社員。 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建制,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所有的體制;設立八一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八一生產大隊、八一大隊,負責人稱大隊長。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1968年5月,更名為八一大隊革命委員會,負責人稱主任。 從1978年11月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對“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撥亂反正,1980年,復稱八一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八一生產大隊。 1981年11月,根據西政發(1981)97號《關于城關鎮街道和農村四百六十五個生產大隊更改名稱的通知》,以當地地名命名,將紅林生產大隊更名為廟川生產大隊。 1984年5月,實行農村體制改革,撤社并區建鄉,政社分開,撤銷廟川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廟川村民委員會,簡稱廟川村委會,負責人稱主任。 |
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建制。 設立天臺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天臺生產大隊、天臺大隊;設立鄖豐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鄖豐生產大隊、鄖豐大隊。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1968年5月,分別更名為天臺大隊革命委員會、鄖豐大隊革命委員會。 從1978年11月,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對“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撥亂反正,1980年,復稱為天臺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為天臺生產大隊;復稱鄖豐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為鄖豐生產大隊。 1981年11月,根據西政發(1981)97號《關于城關鎮街道和農村四百六十五個生產大隊更改名稱的通知》。 天臺生產大隊更名為三天門大隊,鄖豐生產大隊更名為丁家塔生產大隊。 1984年5月,實行農村體制改革,撤社并區建鄉,政社分開,撤銷三天門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三天門村民委員會,簡稱三天門村委會;撤銷丁家塔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丁家塔村民委員會,簡稱丁家塔村委會。 負責人稱主任。 2001年4月,調整村組設置,合村并組,丁家塔村并入三天門村,選舉產生三天門村民委員會。 |
1955年11月,農業合作化運動,虎頭巖村更名為紅林農業高級社,負責人稱社長,村民改稱社員。 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建制,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所有的體制;設立紅林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紅林生產大隊、紅林大隊,負責人稱大隊長。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1968年5月,更名為紅林大隊革命委員會,負責人稱主任。 從1978年11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對“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撥亂反正,1980年,復稱紅林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紅林生產大隊。 1981年11月,根據西政發(1981)97號《關于城關鎮街道和農村四百六十五個生產大隊更改名稱的通知》,以當地地名命名,將紅林生產大隊更名為虎頭巖生產大隊。 1984年5月,實行農村體制改革,撤社并區建鄉,政社分開,撤銷虎頭巖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虎頭巖村民委員會,簡稱虎頭巖村委會,負責人稱主任。 |
1955年11月,掀起農業合作化高潮,大新川村更名為新洪農業高級社,負責人稱社長。 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建制,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所有的體制;設立新洪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新洪生產大隊、新洪大隊,負責人稱大隊長。 1966年5月,我國“文化大革命”開始,1968年5月,更名為新洪大隊革命委員會,負責人稱主任。 從1978年11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對我國“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撥亂反正,1980年,復稱新洪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新洪生產大隊。 1981年11月,根據西政發(1981)97號《關于城關鎮街道和農村四百六十五個生產大隊更改名稱的通知》,以當地地名命名,將新洪生產大隊更名為大新川生產大隊。 1984年5月,實行農村體制改革,撤社并區建鄉,政社分開,撤銷大新川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大新川村民委員會,簡稱大新川村委會,負責人稱主任。 |
1956年8月,實行農業合作化,太平鄉和黃龍鄉合并為新川鄉,原太平鄉轄區分別成立新青、新榮兩個高級合作社。 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化運動,新青社改為新青大隊,設新青大隊管理委員會;新榮社改為新榮大隊,設新榮大隊管理委員會。 各轄6個生產隊。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1968年5月,分別成立新青大隊革命委員會和新榮大隊革命委員會。 從1978年11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對“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撥亂反正,1980年2月,撤銷各級革命委員會,復稱為新青大隊管理委員會、新榮大隊管理委員會。 1981年11月,根據西政發(1981)97號《關于城關鎮街道和農村四百六十五個生產大隊更改名稱的通知》。 新青大隊改為小新川大隊,設小新川大隊管理委員會;新榮大隊改為娘娘廟大隊,設娘娘廟大隊管理委員會。 1984年5月,實行農村體制改革,撤社并區建鄉,政社分開。 分別更名為小新川村民委員會、娘娘廟村民委員會。 1989年8月,我國實行村民自治,村民分別選舉產生第一屆小新川村民委員會、娘娘廟村民委員會。 2001年4月,為減輕農民負擔,實行合村并組將娘娘廟村并入小新川村選舉產生新的小新川村民委員會。 原兩村下轄的12個村民小組調整合并為7個村民小組。 |
1955年11月,農業合作化運動,坎子山村、馮家沖村分別更名為銀山農業高級社、金山農業高級社,負責人稱社長,村民改稱社員。 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建制,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所有的體制。 設立銀山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銀山生產大隊、銀山大隊;設立金山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金山生產大隊、金山大隊。 負責人稱大隊長。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1968年5月,分別更名為銀山大隊革命委員會、金山大隊革命委員會,負責人稱主任。 從1978年11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對“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撥亂反正,1980年,分別復稱為銀山大隊管理委員會、金山大隊管理委員會,分別簡稱為銀山生產大隊、金山生產大隊。 1981年11月,根據西政發(1981)97號《關于城關鎮街道和農村四百六十五個生產大隊更改名稱的通知》,以當地地名命名。 分別將銀山生產大隊更名為坎子山生產大隊,金山生產大隊更名為馮家沖生產大隊。 1984年5月,實行農村體制改革,撤社并區建鄉,政社分開,撤銷坎子山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坎子山村民委員會,簡稱坎子山村委會;撤銷馮家沖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馮家沖村民委員會,簡稱馮家沖村委會。 負責人稱主任。 2001年4月,調整村組設置,合村并組,馮家沖村并入坎子山村,選舉產生坎子山村民委員會。 |
1950年2月,民主建政后,實行區轄村建制,廟川區設泗峽口村民主政府,負責人稱村長。 1952年,廟川區公所設立水田鄉民主政府,負責人稱鄉長。 1955年11月,掀起農業合作化高潮,虎坪村、后峽村分別更名為虎坪農業高級社、雙嶺農業高級社,負責人稱社長,村民改稱社員。 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建制,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所有的體制。 設立虎坪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虎坪生產大隊、虎坪大隊;設立雙嶺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雙嶺生產大隊、雙嶺大隊。 負責人稱大隊長。 1966年5月,我國“文化大革命”開始,1968年5月,分別更名為虎坪大隊革命委員會、雙嶺大隊革命委員會。 負責人稱主任。 從1978年11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對我國“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撥亂反正,1980年,分別復稱為虎坪大隊管理委員會、雙嶺大隊管理委員會,分別簡稱為虎坪生產大隊、雙嶺生產大隊。 1981年11月,根據西政發(1981)97號《關于城關鎮街道和農村四百六十五個生產大隊更改名稱的通知》,以當地地名命名。 虎坪生產大隊名稱未變,雙嶺生產大隊更名為后峽生產大隊。 1984年5月,實行農村體制改革,撤社并區建鄉,政社分開,撤銷虎坪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虎坪村民委員會,簡稱虎坪村委會;撤銷后峽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后峽村民委員會,簡稱后峽村委會。 負責人稱主任。 2001年4月,調整村組設置,合村并組,后峽村并入虎坪村,選舉產生新的虎坪村民委員會。 |
1955年11月,農業合作化運動,泗峽口村更名為農輝農業高級社。 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建制,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所有的體制;設立農輝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農輝生產大隊、農輝大隊。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1968年5月,更名為農輝大隊革命委員會,負責人稱主任。 從1978年11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對“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撥亂反正,1980年,復稱農輝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農輝生產大隊。 1981年11月,根據西政發(1981)97號《關于城關鎮街道和農村四百六十五個生產大隊更改名稱的通知》,將農輝生產大隊更名為泗峽口生產大隊。 1984年5月,實行農村體制改革,撤社并區建鄉,政社分開,撤銷泗峽口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泗峽口村民委員會,簡稱泗峽口村委會,負責人稱主任。 |
1955年11月,農業合作化運動,龍王灘村、董家川村分別更名為國慶農業高級社、躍進農業高級社,負責人稱社長,村民改稱社員。 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建制,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所有的體制。 設立國慶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國慶生產大隊、國慶大隊;設立躍進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躍進生產大隊、躍進大隊。 負責人稱大隊長。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1968年5月,分別更名為國慶大隊革命委員會、躍進大隊革命委員會。 負責人稱主任。 從1978年11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對“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撥亂反正,1980年,分別復稱為國慶大隊管理委員會、躍進大隊管理委員會,分別簡稱為國慶山生產大隊、躍進生產大隊。 1981年11月,根據西政發(1981)97號《關于城關鎮街道和農村四百六十五個生產大隊更改名稱的通知》,以當地地名命名。 分別將國慶生產大隊更名為龍王灘生產大隊,躍進生產大隊更名為董家川生產大隊。 1984年5月,實行農村體制改革,撤社并區建鄉,政社分開,撤銷龍王灘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龍王灘村民委員會,簡稱龍王灘村委會;撤銷董家川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董家川村民委員會,簡稱董家川村委會。 2001年4月,調整村組設置,合村并組,董家川村并入龍王灘村,選舉產生新的龍王灘村民委員會。 |
1955年11月,掀起農業合作化高潮,東川村更名為東進農業高級社,負責人稱社長,村民改稱社員。 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建制,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所有的體制;設立東進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東進生產大隊、東進大隊,負責人稱大隊長。 1966年5月,我國“文化大革命”開始,1968年5月,更名為東進大隊革命委員會,負責人稱主任。 從1978年11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對我國“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撥亂反正,1980年,復稱東進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東進生產大隊。 1981年11月,根據西政發(1981)97號《關于城關鎮街道和農村四百六十五個生產大隊更改名稱的通知》,以當地地名命名,將東進生產大隊更名為東川生產大隊。 1984年5月,實行農村體制改革,撤社并區建鄉,政社分開,撤銷東川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東川村民委員會,簡稱東川村委會,負責人稱主任。 |
1955年11月,農業合作化時期,西川村、秋樹林村分別更名為清真農業高級社、東林農業高級社。 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建制,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所有的體制。 設立清真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清真生產大隊、清真大隊;設立東林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東林生產大隊、東林大隊。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1968年5月,更名為清真大隊革命委員會、東林大隊革命委員會。 從1978年11月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對“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撥亂反正,1980年,復稱為清真大隊管理委員會;復稱東林大隊管理委員會。 1981年11月,根據西政發(1981)97號《關于城關鎮街道和農村四百六十五個生產大隊更改名稱的通知》。 分別將清真生產大隊更名為西川生產大隊、東林生產大隊更名為楸樹林生產大隊。 1984年5月,實行農村體制改革,撤社并區建鄉,政社分開,撤銷西川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西川村民委員會,簡稱西川村委會;撤銷楸樹林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楸樹林村民委員會,簡稱楸樹林村委會。 2001年4月,調整村組設置,合村并組,楸樹林村并入西川村,選舉產生新的西川村民委員會。 |
1955年11月,掀起農業合作化高潮,庵坪村更名為東升農業高級社,負責人稱社長,村民改稱社員。 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建制,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所有的體制;設立東升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東升生產大隊、東升大隊,負責人稱大隊長。 1966年5月,我國“文化大革命”開始,1968年5月,更名為東升大隊革命委員會,負責人稱主任。 從1978年11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對我國“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撥亂反正,1980年,復稱東升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東升生產大隊。 1981年11月,根據西政發(1981)97號《關于城關鎮街道和農村四百六十五個生產大隊更改名稱的通知》,以當地地名命名,將東升生產大隊更名為庵坪生產大隊。 1984年5月,實行農村體制改革,撤社并區建鄉,政社分開,撤銷庵坪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庵坪村民委員會,簡稱庵坪村委會,負責人稱主任。 |
1955年11月,農業合作化運動,桃園溝村更名為群聯農業高級社。 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建制,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所有的體制;設立群聯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群聯生產大隊、群聯大隊。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1968年5月,更名為群聯大隊革命委員會。 從1978年11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對我國“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撥亂反正,1980年,復稱群聯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群聯生產大隊。 1981年11月,根據西政發(1981)97號《關于城關鎮街道和農村四百六十五個生產大隊更改名稱的通知》,將群聯生產大隊更名為桃園溝生產大隊。 1984年5月,實行農村體制改革,撤社并區建鄉,政社分開,撤銷桃園溝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桃園溝村民委員會,簡稱桃園溝村委會。 |
1955年11月,農業合作化運動,三十六巖村更名為先聲農業高級社;油榨嶺村更名為綠林農業高級社。 負責人稱社長,村民稱社員。 1958年8月,實行人民公社建制。 設立先聲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先聲生產大隊、先聲大隊;設立綠林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綠林生產大隊、綠林大隊。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1968年3月,分別更名為先聲生產大隊革命委員會、綠林生產大隊革命委員會。 從1978年11月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對“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撥亂反正;1980年,復名先聲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先聲生產大隊;復名綠林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綠林生產大隊。 1981年11月,根據西政發(1981)97號《關于城關鎮街道和農村四百六十五個生產大隊更改名稱的通知》。 將先聲生產大隊更名為三十六巖生產大隊;將綠林生產大隊更名為油榨嶺生產大隊。 1984年5月,實行農村體制改革,撤社并區建鄉,政社分開。 撤銷三十六巖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三十六巖村民委員會;撤銷油榨嶺生產大隊,選舉產生油榨嶺村民委員會。 2001年4月,調整村組設置,合村并組。 油榨嶺村并入三十六巖村,選舉產生三十六巖村民委員會。 |
1955年11月,農業合作化時期,寺院溝村更名為堅強農業高級社。 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建制,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所有的體制;設立堅強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堅強生產大隊、堅強大隊。 1966年5月,我國“文化大革命”開始,1968年5月,更名為堅強大隊革命委員會。 從1978年11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對我國“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撥亂反正,1980年,復稱堅強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堅強生產大隊。 1981年11月,根據西政發(1981)97號《關于城關鎮街道和農村四百六十五個生產大隊更改名稱的通知》,以當地地名命名,將堅強生產大隊更名為寺院溝生產大隊。 1984年5月,實行農村體制改革,撤社并區建鄉,政社分開,撤銷寺院溝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寺院溝村民委員會,簡稱寺院溝村委會。 |
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建制,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所有的體制;設立上進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上進生產大隊、上進大隊,負責人稱大隊長。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1968年5月,更名為上進大隊革命委員會,負責人稱主任。 從1978年11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對“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撥亂反正,1980年,復稱上進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上進生產大隊。 1981年11月,根據西政發(1981)97號《關于城關鎮街道和農村四百六十五個生產大隊更改名稱的通知》,將上進生產大隊更名為塔坪嶺生產大隊。 1984年5月,實行農村體制改革,撤社并區建鄉,政社分開,撤銷塔坪嶺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塔坪嶺村民委員會,簡稱塔坪嶺村委會,負責人稱主任。 2013年9月25日,根據《縣人民政府關于湖北口回族鄉塔坪嶺村更名為上川村的通知》(西政函[2013]100號)文件精神,塔坪嶺村民委員會更名為上川村民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