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德八年(公元1304),瀧水縣治從開陽鄉(今船步境內)遷至建水鄉羊祿埠(現城區南平圩),建衙署、學校,無城池。 明正統十三年(1448),為防瑤民進攻,瀧水縣署始筑土城。 明景泰五年(1454),瀧水知縣周剛搬遷縣署于今城區西北臨江處,同年七月始建磚石城墻,次年二月建成,周長3000多米。 從元大德八年(公元1304),瀧水縣在今羅城鎮境內建衙署起至今,羅城鎮作為縣、州、市政府駐地,已有700年的歷史。 羅城政區建置幾經變動。 元初屬瀧水縣建水鄉,明萬歷五年(1577)起劃為羅定州在城一圖,清代為羅定州一區附城團,民國初年屬羅定縣第一區城內鄉,1935年改設附城鎮,1939年改稱羅城鎮,“羅城”之名從此出現。 建國初期,羅城隸屬羅定縣附城區,1950年4月升格為區級鎮。 1958年9月與潭井、素龍、赤坭、雙東等鄉合并設立羅城公社。 1959年底,羅城公社管轄范圍變動,只轄原羅城鎮。 1964年7月撤銷公社設立鎮,復名羅城鎮。 2009年,撤鎮建街道。 |
素龍鎮在宋開寶六年(973年)至明萬歷四年(1576年)屬瀧水縣地。 明萬歷五年(1577年)至清宣統三年(1911年)歸羅定州管轄。 民國初期,為羅定縣第五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屬羅定縣第五區。 1958年公社化后,初屬羅城公社。 1959年,底從羅城公社分出設立素龍公社。 1983年8月,撤銷公社設區。 1986年11月,撤區設立素龍鎮。 2009年,撤鎮改街道。 |
附城街道政區建置和管轄范圍多次變動,平灣、大旁街、羅溪、同仁、豐盛、星光、康任、高峰、塔腳等9個村委會在明萬歷四年(1576)以前屬瀧水縣地,明萬歷五年(1577年)以后屬西寧縣,民國時期屬西寧縣(后改名郁南縣)第六區。 新中國成立后屬郁南縣榃濱區。 1958年11月,隨羅定、郁南并縣劃歸羅定,屬榃濱公社。 1961年11月,從榃濱公社分出成立榕楓公社。 1963年2月,撤銷榕楓公社,由原雙東公社和榕楓公社大部,以及羅城城郊大隊合并組成附城公社(1964年2月復設雙東公社)。 1983年8月,撤銷公社設立附城區,1986年11月,附城撤區建鎮,改名為文塔鎮。 1988年4月,把鎮轄的區屋、柑園、石圍、細坑等4個村劃歸羅城鎮;同年,文塔鎮籌建新的鎮政府駐地。 1992年,文塔鎮鎮政府駐地由平西村遷至塔腳村。 1993年10月,復名附城鎮。 1994年7月,經廣東省民政廳批準,撤銷附城鎮建制,改附城街道辦事處。 但由于客觀原因,至2009年11月前附城仍以鎮名義運作。 2003年10月,原新樂、附城兩鎮合并,成立附城鎮,鎮政府駐地塔腳。 |
雙東鎮在宋開寶六年(973)年至明萬歷四年(1576)屬瀧水縣。 明萬歷五年(1577)至清末,歸羅定州管轄。 民國時期,隸羅定縣第五區。 1950年,屬羅定縣第五區。 1958年,劃入羅城公社。 1959年,并列入羅南縣大灣公社。 1961年4月,劃歸羅定縣管轄,設立雙東公社。 1963年2月,又并入附城公社。 1964年2月,恢復雙東公社。 1983年,撤銷公社設立雙東區。 1986年11月,撤區建立雙東鎮。 2009年11月17日,雙東街道掛牌運作。 |
公元前206年至公元前211年間,羅鏡系趙佗南越政權轄地。 漢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隸屬端溪縣。 東晉永和七年(公元351年),隸屬龍鄉縣;南梁時,隸屬瀧州。 晉末至南朝為龍鄉縣地,隋開皇十八年(公元598年)至明萬歷四年(公元1576年)歸瀧水縣管轄。 萬歷五年(公元1577年)瀧水縣升格為羅定州,十六年(公元1588年)設立羅鏡所城,并筑了城墻。 清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羅定州州判署遷建于羅鏡,稱為分州城,領羅鏡、太平、分界。 民國期間,羅鏡歸羅定縣第三區管轄。 1949年2月,羅定縣人民政府在羅鏡宣布成立,為縣政府機關駐地。 1950年,屬羅定縣第一區。 1954年8月,一區改稱羅鏡區。 1958年9月,稱羅鏡人民公社。 1983年8月,稱羅鏡區。 1986年11月,稱羅鏡鎮。 2003年10月,新榕并入羅鏡鎮。 |
太平鎮在晉朝末年至南朝屬龍鄉縣地,隋開皇十八年(公元598年)至明萬歷四年(公元1576年)歸瀧水縣管轄。 明萬歷五年至清末隸屬羅定州二都。 民國期間,屬羅定縣第三區。 建國后,1950年屬羅定市縣第一區。 1958年公社化后,初屬羅鏡公社,1961年6月從羅鏡公社分出設太平公社。 1983年撤銷公社設立太平區。 1986年11月撤區建立太平鎮。 |
晉末至南朝,為龍鄉縣地。 隋開皇十八年(598年)至明萬歷五年(1576年),歸瀧水縣管轄。 明萬歷五年(1577年)至清末,隸羅定州二都。 民國期間(1912年1月1日~1949年9月30日),屬羅定縣第三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1950年屬羅定縣第一區。 1958年,屬羅鏡公社。 1961年6月,從羅鏡公社分出設分界公社。 1983年8月,撤銷分界公社設立分界區。 1986年11月,撤區建立分界鎮。 |
宋朝開寶六年(973年)至明朝萬歷四年(1576年)歸瀧水縣管轄。 明萬歷五年(1577年)至清末隸屬羅定州。 民國初年屬羅定縣四都三區,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整編為第四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1950年屬羅定縣第五區,1958年成立羅平人民公社,1983年8月撤設區,1986年11月撤區建立羅平鎮。 |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平定南越,設置南海郡,領18個縣,其中有開陽縣,開陽縣治所在今船步鎮。 船步鎮于梁陳年間(502-508年)屬開陽縣地。 北宋開寶六年(973年)至明萬歷四年(1576年)歸瀧水縣管轄。 明萬歷五年至清末隸屬羅定州。 民國時期劃為羅定縣一都二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1950年為羅定縣三區,1958年成立船步人民公社,1983年8月撤銷公社設立船步區,1986年11月撤區建立船步鎮。 |
䓣塘在北宋開寶六年(973年)至明萬歷四年(1576年)屬瀧州瀧水縣地。 明萬歷五年(1577年)至清末(1912年)隸屬廣東羅定州。 民國時期屬羅定縣第二區。 鄉村風光鄉村風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1950年劃歸羅定縣第三區。 1958年公社化后,屬船步公社。 1961年6月從船步分出設立𬜯塘公社。 1983年8月,撤銷公社,設立區,1986年11月撤區建立𬜯塘鎮。 |
宋朝開寶六年(973年)至明萬歷四年(1576年)屬瀧水縣地。 明萬歷五年(1577年)至清宣統三年(1911年)歸羅定州管轄。 民國初年屬羅定第六區,民國二十年(1935年)整編為第二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1950年劃為羅定六區。 1955年,設蘋塘區。 1958年設鄉。 同年10月成立蘋塘公社。 1983年8月撤銷公社設區。 1986年11月撤區建立蘋塘鎮。 |
金雞鎮從北宋開寶六年(973年)至明萬歷四年(1576年)屬瀧水縣地。 明萬歷五年至清末屬羅定州。 民國時期,屬羅定縣第六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1950年屬羅定第二區(蘋塘區)。 1958年公社化后屬蘋塘公社。 1961年6月從蘋塘公社分設出金雞公社。 1983年8月,撤銷公社設立區。 1986年11月,撤區建立金雞鎮。 |
清稱嶺南堡,后稱十二堡。 北宋開寶六年(公元973年)至明萬歷四年(公元1576年),屬瀧水縣地。 明萬歷五年至清末,隸屬羅定州。 民國時期,為羅定縣第六區。 1950年,劃為羅定縣第二區。 1958年9月,成立圍底人民公社。 1983年8月,撤銷公社設立圍底區。 1986年11月,撤區設立圍底鎮。 |
華石鎮自北宋開寶六年(973年)到明萬歷四年(1576年)屬瀧水縣地。 明萬歷五年到清末隸屬羅定洲。 民國時期屬羅定縣第六區。 1950年,屬羅定縣第二區(蘋塘區)。 1953年5月,劃歸第十區(圍底區)。 1956年11月2日,并入蘋塘區。 1958年,公社化后屬圍底公社。 1961年6月,從圍底公社分出華石公社。 1983年,撤銷公社設立華石區。 1986年11月,撤區設鄉。 1989年2月,撤鄉設立華石鎮。 |
榃濱鎮自宋朝開寶六年(973年)至明朝萬歷年(1576年)為瀧水縣地。 明萬歷五年(1577年),劃歸西寧(今郁南)縣,初屬常靜都。 民國元年(1912年),改為西寧縣第九區。 民國三年(1914年),改為郁南縣第二區榃濱鄉。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改為第九區。 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又改為中良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1950年,劃為郁南縣第六區。 1957年,撤銷區建制,在今榃濱鎮地區設梅竹、金河、榃濱三個大鄉。 1958年8月,設立榃濱公社。 1958年11月,劃歸羅定縣管轄。 1983年8月,撤銷公社設榃濱區。 1986年11月,撤區設立榃濱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