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時期,龍子湖區地域為淮夷族聚居區。 秦王朝建立后實行郡縣制,龍子湖區地域屬九江郡曲陽、鐘離等縣分領。 至南宋寶祐五年(1257),龍子湖區地域屬濠州鐘離縣。 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撤銷懷遠軍,改荊山縣為懷遠縣,龍子湖區地域屬鐘離縣。 明洪武年間,鐘離縣先后改為中立縣、臨淮縣,增設鳳陽縣;龍子湖區地域屬鳳陽縣。 清同治二年(1863),劃鳳陽縣馬村溝以西、懷遠縣席家溝以東、靈璧縣后樓為蚌埠獨立行政區,置三縣司,直屬安徽省鳳陽府。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廢鳳陽府,懷遠縣、五河縣直屬安徽省,后屬安徽省淮泗道。 龍子湖區地域劃屬鳳陽縣。 1927年,正式廢道,鳳陽縣直屬安徽省。 1929年初,蚌埠成立市政籌備處,翌年撤銷,仍屬鳳陽縣。 1947年1月蚌埠建市,設東安、國慶、中山、西市、小蚌埠5個區公所,1949年東安、國慶兩區合并為國安區,9月改為區公所。 1950年3月,撤銷國安區區公所和區公安分局。 1951年8月,恢復國安區人民政府建制,國安區改稱東市區,原行政組改稱居民委員會。 1956年5月,撤銷區人民政府,成立區人民委員會。 1957年5月,東市區人民政府更名為東市區人民委員會;1960年6月,全面實行城市成立龍湖人民公社,1963年,恢復東市區人民委員會。 1980年7月,設立區人大常委會機構,成立新一屆區人民政府。 是年8月,取消革命委員會,成立東市區人民政府。 2004年1月,蚌埠市對行政區劃作重大調整,東市區更名為龍子湖區。 原中市區延安街道以及李樓鄉及長淮衛鎮劃入龍子湖區。 2011年9月,完成社區規模調整工作,由2007年的36個社區調整合并為25個。 |
1947年設中山區。 1951年,改為中市區,為蚌埠最早形成的老市區。 1997年,為市政府駐地,是蚌埠市面積最小、人口密度最大的區。 1998年8月,將東市區的延安街道,西市區的朝陽路以東、涂山路以西區域(黃莊街道)劃歸中市區管轄。 2004年,中市區更名為蚌山區,因轄區內南山得名。 |
1947年設蚌埠市西市區。 1949年1月20日蚌埠解放,區轄范圍6鎮1鄉。 1960年成立東海人民公社取代蚌埠市西市區人民委員會。 1961年5月8日撤銷蚌埠市東海人民公社,恢復西市區人民委員會。 1968年5月17日,成立西市區革命委員會。 1980年7月21日,撤銷西市區革命委員會,恢復蚌埠市西市區人民政府。 1998年8月,西市區黃莊街道劃歸中市區管理。 2004年2月29日,經國務院批準,西市區更名為禹會區,長青鄉、秦集鎮劃入禹會區。 至此地名再無變更。 |
南宋寶祐五年(1257),宋理宗御批“荊山為城,義在懷遠”,置懷遠軍。 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廢軍,改為懷遠縣。 清代,懷遠縣屬安徽省鳳陽府。 1912年,懷遠縣直屬安徽省。 1914年,改屬淮泗道。 1928年,直屬安徽省。 1938年2月,懷遠縣境被日軍侵占。 1949年1月,懷遠縣全境解放,3月宿懷縣、懷遠縣合并為懷遠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懷遠縣仍屬于宿縣專區。 1983年7月,改屬蚌埠市,轄縣至今。 |
1947年,以天井湖、澮、沱沿岸地區成立泗五靈鳳人民政府。 1948年底,全縣全部解放。 1949年成立五河縣人民政府,隸屬宿縣部署。 1955年至1961年,五河隸屬蚌埠所屬。 1965年,行政區劃調整,五河縣劉集區所屬的豪城、石湖、五莊等社隊部分區域劃給固鎮。 1983年,五河縣隸屬蚌埠市所轄。 2014年4月,五河縣沫河口鎮劃歸蚌埠市淮上區所轄。 |
夏商時期為淮夷之地。 春秋時期屬宋。 戰國時期屬楚。 秦代屬泗水郡。 漢初始置谷陽縣(今谷陽城遺址)。 東漢時期谷陽縣設置未變。 北朝東魏武定六年(548),取梁之陽平郡,更名谷陽郡。 隋開皇六年(586),廢高昌縣,降谷陽郡為谷陽縣。 顯慶元年(656),省谷陽縣入蘄縣。 五代十國時期,境域北部先后隸屬后梁、后唐、后晉、后漢的宿州蘄縣,南部先后隸屬吳、南唐的泗州虹縣。 明洪武十二年(1379),割虹縣南八都入鳳陽縣。 清代分屬宿州、靈璧縣、鳳陽縣和懷遠縣,隸屬安徽省鳳潁六四道(道尹駐鳳陽)之鳳陽府。 1948年11月27日,固鎮地區解放,置固鎮市。 1949年9月撤銷固鎮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