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隱路11號美國駐中華民國大使館舊址建于1937年,其院落占地面積900平方米,建有磚木結構的西式樓房1幢,附屬小樓1棟,平房3幢,共計建筑面積560.01平方米,其中主樓建筑面積442.0平方米,原產權人為陳劍修,登記化名為許紹青。抗戰勝利后,陳劍修將該處由中央信托局代理賣給美國大使館。
解放后,由市房產局代管。目前該處現有主樓及平房各1幢,其主樓坐北朝南,假三層,黃色拉毛外墻,尖頂,人字頂,青瓦,帶壁爐與老虎窗,西南側突出不規則形,鋼門鋼窗,西北側一幢平房。該處房產權為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現暫時空置,準備維修。
陳劍修(1896-?年),江西遂川人,留學英國,回國后,歷任北京大學,北京女子大學,北京中國大學教授,南京市教育局局長,國民政府大學院社會教育處處長,教育司司長,蒙藏教育司司長,湖北省江西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廳長,廣西大學校長,第一屆考試院考試委員等,解放后任中南軍政委會教育部副部長等職,著有《品性與本能相互作用的研究》、《兒童的幻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