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山莊鄉隸屬清化鄉。
1912年后,曾分屬洢溪、黃田鄉,隸屬荷溪區,1928年,屬中共贛西南特委北路特區。
1930年6月,屬縣蘇維埃第五區,區政府設山莊。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山莊隸屬第六區。
1958年成立山莊、黃田人民公社,其中連村分屬山莊、江南人民公社。
1961年,成立連村人民公社,1968年成立山莊人民公社革命委員會(赤谷、連村并入)。
1972年,赤谷、連村分出。
1984年,成立山莊鄉、連村鄉兩個人民政府。
2001年連村鄉,并入山莊鄉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