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二十四年、吳王甲辰年(1364)為潭州府湘潭州和湘鄉縣。
明洪武三年(1370)湘潭州降為縣,五年2縣屬長沙府。
明、清屬長沙府。
1914~1922年屬湘江道。
1937年12月屬第一行政督察區。
1949年8月屬長沙專區,專署初駐岳陽,旋遷駐湘潭縣。
1950年1月以湘潭縣城關區建湘潭市,屬湘潭縣,4月復為城關區,8月析置湘潭市(縣級)。
1952年屬湘潭專區。
1953年湘潭市升省轄市。
1959年復屬湘潭專區。
1968年屬湘潭地區。
1980年2月復為省轄市。
1983年湘潭地區撤銷。
湘潭、湘鄉2縣劃歸湘潭市。
其時,湘潭市計轄雨湖、湘江、岳塘、板塘、郊區5區和湘鄉、湘潭2縣。
1984年12月從湘潭縣再度析置韶山區。
1986年9月湘鄉縣撤縣設省轄縣級市,由湘潭市代管。
1990年12月韶山區撤區設省轄縣級市,由湘潭市代管。
1992年8月撤雨湖、湘江、岳塘、板塘和郊區5區,建雨湖、岳塘2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