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同治版《竹溪縣志》載:明代以社、里為基層行政單位,在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后屬秦坪社,據92版《竹溪縣志》載,清沿襲明制,清朝晚年,因戰亂而改制,士人皆踞險結寨而居,為秦坪社南鄉,中華民國初,縣下設區為九區,1934年為新四區,1941年撤區設鄉鎮為厚向鄉,1947年鄉鎮合并,為桃源鄉。
1952年5月由第八區劃出5個鄉設立,史稱雙峰區人民政府。
6月改為第十一區人民政府,7月復稱雙峰區人民政府。
1954年3月改稱第十區人民政府。
1955年12月改稱雙峰區公所。
1956年4月撤銷并入桃源區。
1958年由桃源區分設高峰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
1959年1月改為向壩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
1961年調整公社規模,撤銷社區,恢復區建制,4月改稱向壩區公所。
1968年3月成立向壩區革命委員會,下轄3個人民公社革委會。
1975年3月,撤銷向壩區革命委員會,建立向壩人民公社革命委員會;由原向壩區劃出雙橋鄉級人民公社,建立雙橋人民公社。
向壩人民公社革命委員會轄向壩片,大河片,全社蛇14個大隊,52個生產隊。
1984年5月設區建鄉,將向壩公社改為向壩區,轄大河鄉、雙橋鄉、向家壩鎮。
1987年9月,撤區并鄉,將原向壩區所轄的大河鄉、向家壩鎮組建為向壩鄉人民政府;將原向壩鄉所轄的雙橋鄉劃出組建雙橋鄉人民政府。
2002年6月撤銷雙橋鄉,并入向壩鄉,設立雙橋辦事處。
2005年1月,將向壩鄉轄區內的雙橋辦事處的雙橋村、大禾田村劃出,由新成立的湖北省十八里長峽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管轄,向壩鄉地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