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民主建政后,設立寺溝鄉,負責人稱鄉長;1955年11月,掀起農業合作化高潮更名為寺坪高級農業合作社,負責人稱社長村民改稱社員;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建制,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設寺坪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寺坪生產大隊、寺坪大隊,負責人稱大隊長;1966年5月,我國“文化大革命”開始。
1968年,更名為寺坪生產大隊革命委員會,負責人稱主任;從1978年11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對我國“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撥亂反正;1980年,復名寺坪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負責人稱主任;1984年5月,實行農村體制改革,撤社并區建鄉,政社分開,撤銷寺坪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塔坪村民委員會,并更名為“塔坪”簡稱塔坪村委會;1955年11月,掀起農業合作化高潮成立洪太高級農業合作社,負責人稱社長,村民改稱社員;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建制,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設立洪太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簡稱洪臺生產大隊、洪太大隊,負責人稱大隊長;1966年5月,我國“文化大革命”開始。
1968年,更名為洪臺生產大隊革命委員會,負責人稱主任;從1978年11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對我國“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撥亂反正;1980年,復名洪臺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負責人稱主任;1984年5月,實行農村體制改革,撤社并區建鄉,政社分開,撤銷洪太勞動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洪臺村民委員會,并更名為“洪臺”簡稱洪臺村委會;2001年村鎮調整,小村并大村,塔坪村并入洪臺村,選舉產生洪臺村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