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鄂西北率先解放,設立北街鄉,負責人稱鄉長;1949至1952年,全縣通過土改復查、民主建政后,設立春橋村,負責人稱村長;1955年11月,掀起農業合作化高潮,更名為春橋高級農業合作社,負責人稱社長,村民改稱社員;1958年實行人民公社建制,實行生產資料分別歸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所有的體制;設立春橋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負責人稱大隊長;1966年5月,我國“文化大革命”開始,更名為春橋生產大隊革命委員會,負責人稱主任;從1978年11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對我國“文化大革命”的錯誤進行撥亂反正;1980年,復名春橋管理委員會。
1981年11月,根據西政發(1981)97號《關于城關鎮街道和農村四百六十五個生產大隊更改名稱的通知》,以當地地名命名,將春橋管理委員會更名為春橋生產大隊。
1984年5月,實行農村體制改革,撤社并區建鄉,政社分開,撤銷春橋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選舉產生春橋村民委員會,簡稱春橋村委會,負責人稱主任;1987年9月,深化農村體制改革,撤區設鄉鎮(鎮轄有村委會、居委會),小鄉并大鄉。
設立渡春橋居委會。
2004年7月,對城區7個村和7個居民委員會進行撤銷與合并,成7個社區居民委員會。
撤銷春橋村委會、渡春橋居委會選舉產生春橋社區居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