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黃龍解放,潘明村叫潘灣,屬黃龍鄉管理;1948年成立黃龍區,潘灣屬黃龍區管理;1956年2月黃龍并入峪山區,潘灣屬峪山區管理;1958年設人民公社,黃龍改為東風人民公社,潘灣屬東風人民公社;1958年10月撤區并社,黃龍并入峪山區,潘灣屬峪山區管理;1975年11月撤區并社,潘灣改為潘明大隊,屬黃龍公社高莊管理區管理;1984年3月設區建鄉,潘明大隊改為潘明村,設潘明村村民委員會,屬黃龍區管理;1987年9月撤區并鄉,潘明村屬黃龍鎮管理,該地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