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8月7日,全縣劃為1個鎮4個區276個鄉,化龍歸三區黃龍鄉管轄;1956年3月,由195個鄉合并為96個大鄉,設李堰高級農業合作社,劃歸化龍區管轄;1958年,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建立農村人民公社的決定,將原來的區、鄉、高級農業合作社規劃為人民公社,管理區和生產大隊,李堰隸屬化龍管理區管轄;1975年3月,撤區并社,化龍劃歸軍店公社;1977年軍店公社改稱化龍公社;1984年6月,設區建鄉,設李堰村,由化龍區管轄;1987年9月撤銷區公所小鄉并為大鄉,李堰村由化龍鎮管轄;2005年建立李堰村村民委員會便民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