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屬湖廣都司施州衛軍民指揮使司。
清朝晚期屬湖北省施南府恩施縣市郭里二甲。
民國初襲里甲制,民國十六年(1927)為龍鳳聯保第七保,第八保,屬恩施縣第一區;民國二十五年(1936)為龍鳳壩鄉第七保,第八保,屬第一北鄉區(熊家巖);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裁區建鄉,為第七保,第八保,屬龍鳳鎮。
1950年設龍鳳鄉,屬龍鳳區;1953年為小龍鄉,屬一區(龍鳳區)。
1958年為金龍管理區,屬龍鳳人民公社,下轄曙光、新民2個生產大隊;1961年為金龍公社,屬龍鳳區,下轄曙光、新民2個生產大隊;1966年撤銷龍鳳區,將其所轄區域并入燈塔區,屬燈塔區金龍公社,下轄曙光、新民3個生產大隊;1968年屬燈塔區革命委員會,下轄曙光、新民2個生產大隊;1975年為金龍管理區,屬龍鳳公社,下轄曙光、新民2個生產大隊;1981年為龍鳳管理區,屬龍鳳公社,下轄小龍潭、杉樹灣、明城、三十六荒4個生產大隊。
1984年為小龍潭鄉,屬紅廟區,下轄小龍潭、明城、杉樹灣、三十六荒4個村;1985年由紅廟區劃歸為龍鳳壩鎮管轄,屬龍鳳壩鎮,下轄小龍潭、明城、杉樹灣、三河4個村。
1997年撤區建鄉,為龍鳳管理區,屬龍鳳壩鎮,下轄小龍潭、杉樹灣、明城3個村。
2002年撤管理區設大村,將原小龍潭村、明城村、杉樹灣村合并為小龍潭村,名為小龍潭村村民委員會,下轄閘口組、小龍潭組、寨子組、核桃溝組、柿子坪組、大龍潭組、盤茶園組、杉樹灣8個村民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