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屬寺莊保。
清屬金店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縣設八個區屬第二區。
1936年前后,縣劃為三個區署,屬第二區。
1948年登封縣解放后,縣劃為八個區,屬第二區。
1958年,為東金店人民公社石門大隊。
1960年石門大隊劃歸大金店人民公社,為大金店人民公社石門大隊。
1961年恢復區建制,屬第五區。
1962年撤區恢復公社,為東金店人民公社石門大隊。
1976年,為白坪人民公社石門大隊。
1983年體制改革,為白坪鄉石門村村民委員會,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