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尾鎮因地處古州府南下海濱之尾端,并與儋縣海頭南北呼應,故稱海尾。清朝末年,海尾鎮歸屬為昌化縣南羅半圖,民國(1914年)時期,海尾鎮劃歸昌江縣。1949年12月,昌江、感恩2個縣合并為昌感縣,并成立海尾區,即昌二區。1956年,昌感縣重新并鄉。1958年10月,設立海尾公社。1958年12月,昌感、東方、白沙3個縣合并為東方縣(時稱大縣,海尾),歸屬東方縣。1961年5月,復置昌江縣,海尾隸屬昌江縣。同年8月,海尾公社分析海尾、南羅2個公社。1983年,改稱海尾鎮區。1987年,改稱海尾鎮。2002年7月,南羅鎮并入海尾鎮形成現有海尾鎮轄區。
【地理位置】 海尾鎮位于昌江縣西北部,東與十月田鎮接壤,南與烏烈鎮、昌化鎮相連,西臨北部灣,北依珠碧江與儋州市海頭鎮隔江相望。鎮區土地和水產資源豐富,有海尾港、沙漁塘港、新港三個天然漁港,其中海尾港是國家一級漁港,介于洋浦港和八所港之間,是海南五大海港之一,也是北部灣中心港口。同時,環島旅游公路、西環高鐵、石海公路、石新公路穿境而過,交通便利。
【政區劃分】 下轄白沙、進董、沙地、打顯、五大、海農、三聯、五聯、高石塘、南羅、大安、長山等12個村委會,海尾社區、沙漁塘社區、新港社區等3個居委會,37個自然村。
【人口情況】 全鎮總戶數6553戶,總人口32042人。民族以漢族為主,根據聚居分布特點,普通話、軍話、儋州話、哥隆話、臨高話等多種語言在海尾使用,語言豐富多樣。
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帶領下,海尾鎮堅持漁業、農業、工業、旅游業四業并舉戰略,按照“兩加強兩加快”(加強海洋漁業經濟和現代高效農業產業發展、加快核電聯盟產業園和海尾濕地公園建設)產業結構調整思路,大力推進“一鎮(濕地漁家風情小鎮)二園(核電聯盟產業園、海尾濕地公園)三港(海尾漁業風情漁港、沙漁塘休閑度假漁港、新港海鮮美食漁港)四基地(五大哈密瓜種植基地、沙地雪茄煙葉生產基地、南羅常年蔬菜種植基地、大安冬季瓜菜生產基地)” 建設,構建經濟發展新格局,努力當好昌江經濟改革發展排頭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