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得名,沿用至今。
1943年石阡實行新縣制,廢除之前的的區級組織,設置鄉鎮保甲。
設立莊樂甲級鄉。
1950年2月行政區劃調整,設立三個區18鄉鎮。
隸屬三區。
1950年7月,改置3區為6區1鎮。
隸屬六區。
1953年,設立本莊區本莊鄉。
1958年,本莊鄉改稱本莊公社;山口坳村改稱山口坳大隊。
1984年,本莊公社改稱本莊鎮;山口坳大隊改稱山口坳村。
期間隸屬本莊區本莊鎮(公社)。
1992年“撤并建”,由本莊區的白龍鄉、本莊鎮、樂橋鄉、獅柳鄉合并,設置本莊鎮。
2003年山口坳村并入山口坳村。
2010年恢復山口坳村。
1991年至今隸屬本莊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