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長順解放屬長寨區;1958年撤區,建置公社,屬長坡人民公社;1984年取消人民公社,設立鄉(鎮)人民政府,屬長坡鄉;1991年建并撤撤后,屬威遠鎮管轄。
198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出臺后設置新洪、新寨。
2007年9月7日,根據《縣人民政府關于抓好長順縣村級撤(并)方案實施工作的通知》長政﹝2007﹞33號文件,新洪、新寨合并為長坡村,屬威遠鎮管轄。
2014年2月14日,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長順縣部分鄉鎮行政區劃調整的批復》黔府函﹝2014﹞31號文件,同意撤銷長寨鎮、威遠鎮、種獲鄉、擺塘鄉合并為新的長寨鎮,屬長寨鎮管轄。
2015年2月10日,根據《黔南州人民政府關于撤銷長順縣長寨鎮設置長寨街道的批復》黔南府函﹝2015﹞18號文件,同意撤銷長順縣長寨鎮建制,設置長寨街道。
以原長寨鎮地域為長寨街道行政區域,屬長寨街道管轄。
自2007年得名以來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