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時期,全縣劃分為4鄉,轄區屬安仁鄉。
清朝年間,廢鄉設都,全縣劃分為7個都,轄區屬一都;清宣統二年(1910年),廢都設區,全縣劃分為7個區,轄區屬二區,治所潭下圩。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全縣調整為東北區、西北區、南區3個行政區,轄區屬西北區,區治所始設棗木圩,后移至潭下圩;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撤區設鄉,全縣劃分為25個鄉,轄區設3鄉1鎮:義事鄉,治所棗木圩;山麓鄉,治所大泉村;麒瑋鄉,治所大鐵村;儀舞鎮,治所潭下圩;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7月,靈川縣縮編機構,25鄉縮編為14鄉,轄區3鄉1鎮合并為2鄉:義事鄉與儀舞鎮合并,稱群益鄉,治所潭下圩;山麓鄉和麒踐鄉合并,稱麒麓鄉,治所大廟圩。
1949年11月22日靈川縣解放;同年12月,靈川縣廢鄉設區,全縣設8個區,轄區屬潭下區,區機關駐潭下街。
1951后8月,更名為第三區。
1954年6月,靈川縣撤銷,其行政區域并入臨桂縣,轄區稱臨桂縣潭下區,排列第13區。
1957年12月,撤區設鄉,轄區設:潭下鄉,機關駐潭下圩;大廟鄉,機關駐大廟圩。
1958年9月,撤鄉,成立人民公社,潭下鄉和大廟鄉合并,成立潭下人民公社,機關駐潭下圩。
1962年3月27日,國務院批復并公布重新恢復靈川縣建制,轄區屬靈川縣。
分設潭下人民公社和大廟人民公社,機關分別駐潭下圩和大廟圩。
是年8月撤公社建區,大廟人民公社撤銷,并入潭下區,機關駐潭下圩。
1966年5月,恢復人民公社體制,轄區稱潭下人民公社,機關駐潭下圩。
1984年4月,撤銷潭下人民公社成立潭下區,同年10月,潭下區改稱潭下鎮,鎮人民政府駐潭下圩,距縣城7.5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