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新橋鎮境域屬遷修鄉新江都、銀江都、金山都。
清光緒三十年(1904年),設四區。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5月,屬二區。
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10月,改為銀江鄉、三民鄉。
1953年,屬四,分金山等7個鄉。
1958年3月,合并為新橋鄉,同年10月,成立新橋公社。
1959年,分拆為新橋等4個公社。
1966年11月,原屬新橋公社的馬安等3個大隊劃歸馬安煤礦區管理。
1975年,新江二大隊歸馬安煤礦區管理。
1982年,析南岸3鄉歸南岸鎮。
1983年3月,新橋改為區建制。
1987年1月,新橋區改新橋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