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縣早在五千年前便為人類所開發,境域屬荊、梁二州之城。
春秋為夔子國地;戰國時,建設巫郡。
秦昭襄王三十年(前277年)廢巫郡,置巫縣,隸屬黔中郡。
西漢時,巫縣屬南郡。
東漢延康元年(220年)隸屬新城郡。
三國吳永安三年(260年)以巫縣為郡治,置建平都,領巫縣、北井等6縣。
西晉泰康元年(280年)增置江陰縣(今大昌公社);東晉又置南陵縣。
南朝·宋元嘉時省南陵縣入巫縣;北周因避文帝之諱,改泰昌縣為大昌縣,并分建平郡之大昌、北井2縣置永昌郡;天和元年(566年)北井縣入大昌縣,廢永昌郡,建平郡增置江陰縣,廢建德。
隋開皇三年(583年)置建平都,改巫縣為巫山縣;大業年間巫山、大昌2縣屬巴東郡。
唐時,巫山縣、大昌縣隸屬夔州,為山南東道所轄。
北宋端拱元年(988年)大昌縣改屬大寧監;南宋嘉定八年(1215年)移至水口監。
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大昌縣并入大寧州。
明洪武四年(1371年)復置水口監,后因民少,并入大寧縣;永樂初(1403年)復置大昌縣,改屬夔州府。
清康熙九年(1670年)大昌縣并入巫山縣。
1912年后,巫山縣隸屬四川省東川道,縣下分設東、南、西、北4個鄉區。
1935年廢道,巫山縣屬四川省第九行政督察區,縣下設3區、18鄉(鎮)、242個保、2980個甲。
1949年12月2日巫山解放,屬川東行署萬縣專區所轄,縣以下設1鎮、4區、18鄉(鎮)。
1952年3月,湖北省建始縣的銅鼓鄉劃入巫山縣,全縣分為9個區(序數名),一個鎮,22個鄉(鎮)。
1953年4月,撤銷川東行署,恢復四川省,巫山隸于四川省萬縣專區;全縣22個鄉(鎮)劃為60鄉(鎮);同年九月,大鄉劃小鄉,又將60個鄉(鎮)劃為140個鄉(鎮)。
1955年2月,原七區(今福田)、八區(今雙龍)并入二區(今大昌),同時改序數區名為中和、大昌、大廟、官渡、河梁、騾坪、官陽7個區;同年,將140個鄉(鎮)合并為62個鄉(鎮)。
1956年4月,全縣調整為53個鄉(鎮)。
1957年2月,又調整為57個鄉(鎮)。
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全縣共成立33個人民公社。
1961年4月,從大昌劃出部分區域置雙龍區,同時增劃24個人民公社。
1962年5月,從大昌區析出部分區域增設福田區,又增劃7個人民公社。
1979年4月,恢復區公所名稱,1980年9月,產生了人民公社管委會,縣設置人大常委會,縣革命委員會改為縣人民政府。
1981年6月,對全縣在地區內重名的12個區、社、鎮和縣內重名的128個生產大隊以及巫峽鎮的居委會、街道變更了名稱。
1984年4月,恢復鄉、村建制,將64個人民公社改為64個鄉,其名稱不變。
1985年2月,將大昌鄉改為大昌鎮,廟宇鄉改為廟宇鎮,實行鎮管村。
1987年10月,秀峰區的秀峰鄉撤銷,所管區域合并巫峽鎮,實行鎮管村。
1991年3月,巫山縣轄9區、61鄉、3鎮(巫峽、大昌、廟宇)、565個村民委員會、4614個村民小組、10個居民委員會、73個居民小組。
1992年10月,巫山行政區劃作較大調整,撤銷3個區公所(福田、大昌、大廟)、34個鄉,新建8個鎮(雙龍、福田、龍溪、官陽、騾坪、抱龍、官渡、銅鼓),擴大8個鄉、3個鎮的行政區域,保留6個區公所、19個鄉。
將現有9個區、61個鄉、3個鎮調整為6個區公所、27個鄉、11個鎮,共設38個鄉(鎮)。
1995年9月,巫山縣新建10個鄉,調整后,為6個區、11個鎮、37個鄉、566個村、4614個村民小組、18個居委會、73個居民小組。
2002年12月31日,撤銷巫山縣鄧家鄉和紅椿鄉,設立鄧家土家族鄉和紅椿土家族鄉。
2003年11月,調整為11鎮、30鄉,撤銷洛陽、雪花、大山、鴛鴦、望霞、五龍、何淌7個鄉。
2004年6月至2005年3月,巫山縣的鄉鎮建制由41個鄉鎮調整為26個鄉鎮。
其中,撤銷了15個鄉,調整了8個鎮、4個鄉行政轄區范圍,3個鎮、11個鄉行政轄區范圍和政府駐地不變。
2005年5月,巫山縣轄11個鎮、15個鄉、315個村、2427個社、27個居委會。
2009年8月,廟堂鄉所轄區域整體劃歸平河鄉管轄,調整后的平河鄉面積133.8平方千米,轄6個村,鄉政府駐燕翅膀(原址);調整后,巫山縣共轄25個鄉鎮,其中14個鄉、11個鎮、308個村、30個居委會。
2011年7月,撤銷龍井鄉,調整巫峽鎮范圍,設立高唐街道和龍門街道。
巫山縣共轄26個鄉鎮(街道),其中11個鎮、13個鄉、2個街道。
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