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新中國成立后,成立團月村行政村,隸屬石橋鄉人民政府,歸亭頭區;1955年隸屬石橋鄉人民委員會,歸護河區;1956年成立團月高級社,隸屬未變;1958年10月“政社合一”,更名為團月生產大隊,隸屬大公圩人民公社;1984年1月,實行政社分開,恢復鄉鎮建制,更名為團月村民委員會,隸屬石橋鄉人民政府;2004年1月撤鄉并村,隸屬石橋鎮人民政府;2005年10月,村級規模調整,由團月、大夏2個村民委員會合并成立團月村村民委員會,隸屬石橋鎮人民政府,村址設在楊家村自然村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