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大村”解放前一直屬于合肥縣南鄉,解放初期于1958年成立肥西縣合巢大隊一度劃歸肥西縣管轄,1961年肥西縣合巢大隊一份為二,成立曉星人民公社和大圩人民公社,陸大村隸屬曉星人民公社管轄,1978年5月曉星人民公社劃歸合肥市郊區管轄,后改為曉星鄉人民政府。
又于1985年由曉星鄉陸集大隊一分為二成立陸大村和陸集村兩個村民委員。
陸大村民委員會下轄【生產1隊,2隊,3隊合并成立雙崗組,4隊和16隊合并成立華新組,3隊和13隊合并成立陸大組,5隊成立墩北組,6隊和14隊合并成立墩南組】五個村民小組。
后又隸屬于在1992年曉星鄉與大圩鄉合并成立的郊區大圩鄉人民政府管轄,2002年合肥市區劃調整,隸屬于部分合肥市郊區成立的包河區大圩鄉人民政府管轄,又于2007年包河區為了經濟發展需要,又將陸大村由包河區大圩鄉劃歸包河區駱崗街道管轄,至今。
區劃: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包河經開區(駱崗街道)·陸大村 |